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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1月 8, 2015的文章

【媒改盟聲明稿】反對廣電三法倉促修法 護航非公益性無線台必載入法 無線頻譜應釋出重整 納入原民客家兒少等族群頻道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聲明稿 反對廣電三法倉促修法  護航非公益性無線台必載入法 無線頻譜應釋出重整      納入原民客家兒少等族群頻道         刻正於立法院進行朝野協商之廣電三法修法,針對無線台必載入有線電視頻道引發兩大系統集團互槓,公民團體認為廣電三法修法已經延宕多年,如今面臨選舉會期,卻突然要匆促強行表決含有非公益性質之無線台也需必載過關,顯有護航之虞且徒生爭議,更無法站在健全無線頻譜資源發揮公共性進行理性修法。故我們在此呼籲朝野各政黨拿出專業回歸理性審慎修法,趁此機會重整無線頻譜資源,以讓弱勢族群近用之公共性極大化。      針對無線必載入法,我們有以下幾點聲明及對修法之建議 : 一、無線頻譜需釋出與重整,以符合弱勢族群近用權益: 無線頻譜係屬公共財,為全民所共有之公共資源,因此無線電視播送平台必須承擔最大的『公共義務』。     然目前協商版本並未課以早已民營化釋股之三家無線電視台以及民視商業台盡所謂的「公共義務」,卻要求無線五台必載必須入法,無助於極大化無線頻譜之公共價值與責任。我們主張相關頻道應盡早釋出繳回,由政府重新規劃納入原民、客家、兒少等弱勢族群頻道, 並且投入資源,以 符合弱勢族群近用權益。 二、無線必載頻道及內容需符合公益性與公共價值,否則請回歸商業市場機制: 必載涉及閱聽人必看之內容,自然需要符合公共性。現行協商版本卻僅要求有線系統台業者必須配合必載,並由 NCC 指定系統經營者,免費提供固定頻道,播送客家語言、原住民語言之節目。但將來必載之無線五台除了公共電視及公視 HD 頻道外,其頻道內容的公益性與公共價值何在 ? 且協商版本中,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皆未納入無線必載頻道, NCC 對於哪些頻道列為必載到底標準如何 ?NCC 為何未課以非公益性質之無線四台,需製作原民、客家、兒少、新住民等弱勢族群頻道之義務 ? 我們主張無線必載內容需符合公益性,否則請回歸商業市場機制自由競爭。主政機關 NCC 有必要針對相關疑問進行說明。